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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启用学校意见建议箱使用的通知
2018年05月30日  点击:

为落实学校党委常委会精神,使师生员工和社会各界人士有效利用意见建议箱这一信息渠道,为学校发展建言献策,充分发挥意见建议箱的功能,我们希望您了解并遵守以下事项:

 

  1. 意见建议箱接收您对学校各方面发展的意见和建议。


  2. 为便于及时对您反映的问题进行核实与回复,请署真实姓名并确保您所提交的信息(邮箱地址、电话)真实、有效,本系统对您身份信息内容予以保密。未注明写信人姓名或姓名不实的来信,只作为一般性工作建议和参考,不予回复。 


  3.来信内容应当客观真实,反映的问题要准确,事实清晰,有据可查。


  4.不得发送有侮辱人格、恶意攻击、不健康及法律所禁止的内容。

 

  5. 意见建议箱由党委宣传部负责管理,非个人邮箱,党委宣传部对所收信件核实整理,按内容分类上报学校领导和职能部门。


  意见建议箱:yjjy@hbxhq.com 




辽公网安备 21011302000168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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